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终审判无期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3.18
【版次】第16版(国内新闻)
【入库时间】20110520
【全文】
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终审判无期
河北省高级法院17日上午对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案作出终审宣判,法庭维持原判,黄松有被判无期徒刑。黄因而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法院系统因贪??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对于终审判决结果,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称,黄本人在法庭上没有表态。高子程也未对此发表评论。
根据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为广东省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卓伦等5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其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余万元。今年1月,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松有提出上诉。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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