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历史名人>报纸>  黄松有只承认受贿不承认贪污

黄松有只承认受贿不承认贪污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3.20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北方新报

【出版日期】2010.03.20

【版次】第06版

【入库时间】20110520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因贪污、受贿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后,坚决提起上诉。3月17日上午,河北省高院终审落槌,驳回了他的全部上诉意见,对黄松有案维持原判。 今年1月19日,廊坊市中院认定黄松有的行为构成贪污、受贿两宗罪,判处无期徒刑。一审法院认定了检方指控的全部内容:2005~2008年,黄松有受贿390余万元,1997年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院院长期间,黄松有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对于这件事,黄松有称“并非贪污行为”,“这一生都没敢想过贪污法院的公款”。 没想过能等于没做过?官至最高法院副院长,这种“不懂法”的可笑态度让人觉得够无耻。 力拓案22日开庭 涉密部分不对外公开 3月18日,承办澳大利亚力拓公司胡士泰等4名雇员涉嫌受贿和侵犯商业秘密一案的上海市一中院法官透露,被告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案定于3月22日~3月24日上午在第一法庭(二楼)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公开审理,侵犯商业秘密不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胡士泰等4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国内数家钢铁企业巨额贿赂;采取利诱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多次获取中国钢铁企业的商业秘密,给有关钢铁企业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 从“窃取中国国家机密”到“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力拓案是否会重重拿起,轻轻落下?

3 0
相关文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