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终审获无期 当庭未表态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3.18
【版次】第A04版
【入库时间】20110520
【全文】
黄松有1957年12月出生,广东汕头市澄海区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诉讼法法学博士。1999年6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 “真的太可惜了!黄松有45岁就已经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了,他的履历和业务能力都很出众……可惜他最终还是没抵挡住诱惑,没有把持住自己。”——黄松有的一位前同事 “黄松有再有才华,堕落至此,没什么可惜的。”——黄松有的一位大学同学 黄曾就读于重庆的西南政法大学。一个被业内普遍认可的说法是,中国司法界半壁以上的江山由该校打造,尤其是西政1978级的成功,已成为中国法学界“不可复制的神话”。黄松有正是其中的佼佼者之一。 ■案情回放 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5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余万元。 这390余万元的款项分5次获得。前4笔来自广东4名律师,最大的一笔来自黄松有的校友、广东省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卓伦。 据了解,当时陈卓伦代理广东省高院的一起标的上亿的执行案件,为此找黄松有帮忙。黄松有给广东高院执行局打了招呼,使得案件最终调解结案。 事后,陈卓伦将好处费300万元划到一家公司。这家公司陈卓伦占70%的股份,黄松有的亲戚占30%。 黄松有被双规前,陈卓伦将300万元重新划入自己的账户。 关于贪污罪,检方指控称,1997年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黄松有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 河北廊坊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黄松有无期徒刑。 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因贪污、受贿获无期徒刑后,坚决提起上诉。昨天上午,河北省高院终审落槌,驳回了他的全部上诉意见,对黄松有案维持原判。 黄松有现年53岁,2002年12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自2008年10月被中纪委“双规”,黄松有成为新中国司法系统因贪腐落马的最高官员。 [现场] 针对判决结果黄松有未表态 去年年底,最高法指定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审理黄松有涉嫌贪污受贿案。为黄松有出庭辩护的律师,一位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另一位是黄松有的大学同窗、四川大学法学教授龙宗智。 今年1月19日,廊坊中院认定黄松有的行为构成贪污、受贿两重罪,判处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辩护律师高子程、龙宗智和黄松有的家人会见了黄松有。据了解,会见时黄松有的家人坚持要上诉,黄松有在征求了龙宗智的意见后,最终决定上诉。 昨天上午,河北省高院依旧借址廊坊经济开发区法院审判大厅,终审宣判此案。昨天上午9时,一长串警车开出了法院大门。黄松有终审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据了解,黄松有在听到终审判决后,未当庭做任何表示。其辩护律师高子程说,至于申诉与否,不便发表意见。 [庭外] 为保障开庭交警封路 8时20分,记者进入廊坊经济开发区。据了解,这起案件虽然由河北省高级法院宣判,但宣判地点却选择了一审法院廊坊经济开发区法院内。 由于开发区内没有道路标示,记者下了高速路,在附近向一名交警打听法院怎么走。没想到对方竟说:“别去了,封路了你进不去,今天上午有个重要的案子要审!” 记者再三央求,对方才指示了具体路线。在法院所在道路的路口,记者发现几名交警正站在那里,挥着手要求试图进入的汽车改道。记者绕到了道路的另一端,发现依然如此。 在法院门前,聚集着交警、公安民警和法警,停着多辆警车。记者刚要进入法院大楼,一名法警就上前阻拦。当记者告诉他,自己要找法官“办事”时,对方竟然说:“今天上午有特殊情况,法院上午不审案子也不办公!” “难道所有法官都不办公吗?让他出来行不行?我有急事啊!”记者问。 “法官上午全体都有事。”对方严肃地说,随后将记者带离。《法制晚报》供稿 黄松有案时间表 2008年10月15日,黄松有被中纪委带走调查。 2008年10月28日,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9年10月前后,黄松有案被移送至最高检察院反贪部门审查。 ■黄松有其人 落马前他是“学者型”官员 1957年,黄松有出生在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兰苑村的一座旧祠堂里。那是土改时人民政府分给他们全家的住所。黄松有的父亲虽是个典型的贫苦农民,意识却相当“超前”——尽管家境贫寒,仍坚决支持孩子们读书考学。 黄松有的高中语文老师周希宪回忆说,高中时代的黄松有“勤学苦练,博览群书”,“谦逊、踏实而富有活力”。全国恢复高考后,黄松有挑灯夜读,紧张备考,1978年以优异成绩被西南政法学院(后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录取,从此与法律结缘。 一位从西南政法学院走出来的司法界人士告诉记者,大学校园里的黄松有同样“刻苦、勤于钻研”。毫无疑问,在校园里受到的系统专业训练,为其日后的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1982年,黄松有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997年,黄松有调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湛江期间,他组织审理震惊中外的“9898”湛江走私案,因出色完成审判任务,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的个人二等功表彰。 1999年,凭借在广东的成就,黄松有离开妻儿来到北京,走进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使他在北京的表现同样出色,并据此于2002年12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 “转战”北京的黄松有,曾因在全国力推执行威慑机制而受到媒体的追捧。此外,他健谈、开朗的性格以及对法律业务的深入思考,也给很多记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他在工作之余笔耕不辍,发表了数十篇论文和多部专著。他还是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高校的兼职教授。在被“双规”之前,黄松有堪称一位出色的“学者型”官员。 正因如此,黄松有落马后,国内司法界发出一片惋惜之声。据《环球人物》报道 盘点落马官员之“最” 级别最高的贪官——陈希同陈良宇 陈良宇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他违规动用10亿元的社保金,2008年4月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获刑18年。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的陈希同因犯贪污罪、玩忽职守罪于1998年7月被判有期徒刑16年。 首个因经济犯罪被判死刑的国家领导人——成克杰 四年受贿4000多万元、日均敛财近3万元——这是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成克杰惊人的受贿纪录。2000年7月,被判处死刑。 纪检系统最大的贪官——曾锦春 纪委书记本应查处腐败官员,但在湖南郴州,原郴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的绰号却是“曾矿长”——他独揽了全市矿权的审批,并利用职权收受私营矿主的黑钱。 2008年11月20日,曾锦春一审被判处死刑。 涉案金额最多的贪官——余振东 涉案金额高达40亿元!余振东创下了贪官涉案金额之最。时任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的余振东通过购买房地产,炒卖外汇,将大部分资金转移海外,自己也仓皇出逃,以为至此万事大吉。但在2004年被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这是我国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后首名被押解回国的外逃贪官。 最迷信的贪官——丛福奎 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不仅在佛教界有师父、有法号,供养起寺庙来更是一掷千金,甚至在被双规后仍大谈佛法,俨然一名虔诚的佛教弟子。但其借佛敛财的本性最终败露。利用这种方式,他先后收受千万余元“善款”。2003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缓。 最“出手阔绰”的贪官——马向东 曾任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马向东出手阔绰,在澳门赌博的阔绰程度令港澳“赌神”们都“自惭形秽”——他在两年半时间内去澳门狂赌17次,4次登上“东方公主号”去公海赌博,曾3天输掉上千万元。2001年10月,马向东因犯贪污罪、受贿罪等被判处死刑。 据《广州日报》报道 (200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