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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提起上诉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1.3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安徽商报

【出版日期】2010.01.3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据京华时报报道 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因受贿、贪污两重罪被廊坊市中院从严判处无期徒刑。记者获悉,29日上午,黄松有正式向河北省高院提起上诉,认为自己不构成贪污罪。此案的上诉状由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龙宗智的助理,前往河北高院递交。 今年1月19日,廊坊市中院经过审理,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松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黄松有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松有的辩护律师,一位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他曾代理陈良宇案、李庄案等多起大要案。另一位是黄松有的大学同窗,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现为四川大学法学教授的龙宗智。 在上诉中,黄松有坚持开庭时的观点,认为自己不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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