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30
【版次】第3版 (新闻时空)
【入库时间】20111110
【全文】
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他于29日递交上诉状。此前,廊坊中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黄松有无期徒刑。对于判决中的受贿罪名,黄松有并无异议,但认为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偏高,并且对于贪污的罪名表示不服。
高子程介绍了一审庭审情况。高子程说,控辩双方针对黄松有是仅涉嫌受贿罪还是涉嫌受贿和贪污两罪进行了激烈辩论。黄松有本人对于受贿的指控并无异议。关于贪污指控,黄松有表示不服。检方指控称,1997年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黄松有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
而黄松有表示,“一生都没想过贪污法院的公款”,他认为这应该算受贿,而非贪污。
高子程说,一审判决之后,他与黄松有进行过会见,决定提起上诉。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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