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被查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3.22
【版次】第6版(政界)
【入库时间】20110412
【全文】
■人物■本报记者胡亮
现年53岁的黄松有,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终因受贿罪、贪污罪,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他成为1949年以来,因贪腐被查处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这位曾经的学者型大法官、全国知名诉讼法学专家,成了“知法犯法”的典型。知法犯法正是对其量刑时的考量因素:尽管有主动坦白、退缴赃款等情节,但知法犯法、社会影响恶劣,“依法从严惩处”。
黄松有是“老三届”,1982年毕业于中国法学专才的摇篮——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从业经历一度顺风顺水。大学一毕业即进入家乡广东的省高级法院,1997年擢升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99年上调最高人民法院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庭庭长,2002年12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在此期间,黄松有在法学研究方面建树不小,特别是在诉讼法学领域。甚至在其被双规后,仍获国内权威法学研究成果三等奖。其在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任兼职教授,在学界影响较大。而其在最高院主持相关工作期间,也因在司法改革方面观点鲜明而倍受媒体关注。
在黄松有的家乡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他堪称乡党楷模,在“潮汕老乡”中一度是“贫苦出身、自学成才、奋发图强”的代表。但也正因此种勾连关系,黄松有身陷囹圄。
黄松有被控在最高院副院长任上,收受律师约390万余元贿赂,在湛江市中院院长任上贪污120万元。这两项罪名终致其被判无期徒刑。
其2008年10月被双规之时,坊间曾盛传,黄松有是受潮汕同乡、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所涉案件的牵连。杨贤才在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期间,全国最大烂尾楼之一的广州中诚广场被执行拍卖,北京一家公司当时以9.24亿元的价格独家购得中诚广场,转手便卖给第三方,售价高达13亿多元,中间价差为4亿多元。有消息人士称,杨贤才在办拍卖案期间,收到了黄松有的指示。但最终公布的黄松有终审判决书,未提及此案。
黄松有还被传涉嫌与潮汕同乡、国美集团老总黄光裕系列案件有关。黄光裕被拘,已致多名高级官员被查或被判,涉及公安、税务、银行、股市等多个领域。而在澄海老家,有关黄松有作风问题的小道消息也流传甚广,原本为他惋惜的乡党,纷纷转而唾弃。
铁窗苦海的滋味,知法犯法的道德反讽,将伴随黄松有今后的漫长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