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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终审判无期 维持原判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3.18 点击数:0

【报纸名称】:信息时报

【出版日期】2010.03.18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黄松有宣判后,法院警车从宣判现场(公安大楼左侧)开出来。法制晚报 供图

信息时报讯昨天上午,河北省高级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案终审宣判。终审维持原判,黄松有被判无期徒刑。

据悉,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法院系统因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昨日现场

针对判决结果黄松有未表态

昨天上午9时,一长串警车开出了法院大门。黄松有终审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对于这一结果,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不愿发表评论。高子程律师表示,对于判决结果,黄松有本人在法庭上并没有表示态度。

●庭外现场

为保障开庭交警封路

8时20分,记者进入廊坊经济开发区。据了解,这起案件虽然由河北省高级法院宣判,但宣判地点却选择了一审法院廊坊经济开发区法院内。

由于开发区内没有道路标示,记者下了高速路,在附近向一名交警打听法院怎么走。没想到对方竟说:“别去了,封路了你进不去,今天上午有个重要的案子要审!”

记者再三央求,对方才指示了具体路线。在法院所在道路的路口,记者发现几名交警正站在那里,挥着手要求试图进入的汽车改道。记者绕到了道路的另一端,发现依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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