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不认贪污罪一审判决后欲上诉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3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据《京华时报》报道原最高法副院长黄松有,因受贿、贪污两重罪被廊坊市中院从严判处无期徒刑。记者获悉,29日上午,黄松有正式向河北省高院提起上诉,认为自己不构成贪污罪。此案的上诉状由黄松有?辩护律师龙宗智的助理,前往河北高院递交。
今年1月19日,廊坊市中院经过审理,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松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黄松有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龙宗智和黄松有的家人两次会见了黄松有。据了解,在会见时,黄松有的家人坚持要上诉,黄松有在征求了龙宗智的意见后,最终决定上诉。
在上诉中,黄松有坚持开庭时的观点,认为自己不构成贪污罪。
接受采访时,高子程说,自己已经得到黄松有家人的授权,但他是否参与二审,还没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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