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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被免职的最高级别司法官员

作者: 出版日期:2008.10.29 点击数:0

【报纸名称】:三湘都市报

【出版日期】2008.10.29

【版次】第A7版 (中国新闻)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被免职的最高级别的司法官员。 中旬被中纪委带走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们注意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黄松有职务的消息。他强调,10月15日,黄松有因涉嫌违纪被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带走调查后,最高法院一直积极配合中纪委的调查工作。“目前,黄松有的问题还在纪委调查阶段,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涉嫌和广东高院原执行局长受贿 据媒体报道,黄松有被怀疑涉及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 消息称,杨贤才在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期间,曾涉及2005年全国最大的烂尾楼之一的“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北京一家公司当时以9.24亿元的价格独家购得中诚广场,转手便卖给第三方,售价高达13亿多元,中间价差为4亿多元。杨贤才于今年6月28日案发被中纪委“双规”。杨贤才在办拍卖案期间,收到了黄松有的指示。■成都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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