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报告为何不提“黄松有”?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9.03.12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601
【全文】
最高法报告为何不提“黄松有”? 浙江代表说他知法犯法,应写入报告剖析 □特派记者 许梅 顾肖艳 发自北京
■“素”描
时报讯 要建设全社会的诚信体系!昨天,浙江代表对“两高”报告进行审议,诚信体系建设,是代表们建议最集中的一个点。
对于代表们的建议,在浙江团听取审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当场答复:正在建设中,再过几年就会有实质性进展。
也有代表对最高法的报告提出建议:应写入“黄松有事件”,并进行剖析。
最一家超市1503个债权人
高法的工作人员,给大家讲了发生在北京的一个典型案例:
北京一家有着3000多名员工的连锁超市,长期经营不善。2001年开始,就陆续有供货商起诉。法院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但多年来一直没有执行到位。累计到今年,这家超市已有1503名债权人。
究其原因,是为了社会稳定。但在维护稳定的同时,司法严肃性受到挑战。
现场答复:信息平台公开“老赖”
这位工作人员说,为避免类似“老赖”案件的发生,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已建立了一个信息平台,把一年的执行案件全放进去,并对社会公开,同时和银行、出入境管理、房地产等部门的信息系统联合。
今后,凡是被执行人经判决后不履行的,上了信息平台后,将贷不了款、出不了国,更不能买房子、买地。这样,“老赖”就成了“过街老鼠”。这个统一平台,也是为了让他们回归到尊重法律、尊重判决的轨道。
“这个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请大家放心,再过几年,就会取得实质性进展。”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说。
能否这样规定:民事案件须先调解
“现在法官少案件多。能否出台个规定,所有民事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打官司?”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委书记邵占维提出建议。
“拿我们温州来说,一个法官一年要办上百个案子,要在短短几天时间内弄清楚事实,压力该有多大?这样时间长了,不仅对法官的健康不利,还会影响判案质量。”他说,现在法院受理的大部分案件都是民事案件,本来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的,而且调解往往才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一旦打官司,往往会出现有一方不满意,甚至双方都不满意的情况。
“黄松有事件”也应写入报告
“我看了一下,整个报告一字未提‘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一事。他是知法犯法,民间讨论得很厉害,就这个案件,是不是要深刻反思一下?”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郑杰民说,应该把这一案例也写入报告,进行剖析。
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免职。随后有消息称,黄松有被怀疑涉及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