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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贪污罪名 黄松有递交上诉状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1.29 点击数:0

【报纸名称】:侨报

【出版日期】2010.01.29

【版次】第B01版:大陆时事

【入库时间】20110825

【全文】

【侨报讯】中国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28日表示,将于29日递交上诉状。

北京《新京报》报道,此前,河北廊坊中级法院在19日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黄松有无期徒刑。对于判决中的受贿罪名,黄松有并无异议,但认为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偏高,并且对于贪污的罪名表示不服。

据悉,19日一审时,黄松有对于受贿的指控并无异议,但关于贪污指控表示不服,并自陈“一生都没想过贪污法院的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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