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千万,与黄松有密切相关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6.03
【版次】第014版 (中国·社会)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广东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被判无期
日前,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对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受贿案进行一审判决。杨贤才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贤才家庭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34795461.51元。其中,包括受贿所得折合人民币11830438.2元和价值人民币16946352.39元的不明来源财产。
2008年6月,时年58岁的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突然从广东高院“失踪”,其后证实被“双规”,案发广州知名“烂尾楼”中诚广场的执行黑幕。当年10月15日,时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的黄松有被纪检部门带走。黄松有被查,重要起因正是牵涉广东杨贤才案。(财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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