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弊案与执行权之争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9.10.30
【版次】A01 封面
【入库时间】20110110
【全文】
法院的民事执行权具有明显的确定性、主动性、强制性、命令性等行政色彩。CFP/供图
最高法院执行局4名法官受黄松有案牵连涉案,重庆高院10名执行法官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逮捕,加上之前的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案,执行腐败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法院执行与财产直接打交道,而且执行的强度大小与当事人的利益直接相关,所以执行环节成了腐败重灾区。
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许多专家学者认为法院所享有的执行权与其司法裁判权是直接矛盾的,建议取消法院的执行权。
4法官受黄松有案牵连
最近,受黄松有(原最高法院副院长)案牵连,最高法院执行局有4名处级以上法官涉案。其中一名被双规,另外3人在等候组织处理。
黄松有去年10月被中纪委双规后,历经一年调查,于今年10月移送最高检察院。中纪委给黄松有定了三宗罪: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但到了最高检察院,罪名只有一个——受贿,涉案数额450万元。
最早受黄松有牵连的是最高法院立案庭审判员李军。根据最高检察院指定,李军受贿案由北京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由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中旬,东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是10万元。
按照惯例,只有行政级别达到处级(含处级)以上的工作人员,最高法院才会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审判员职务。所以,最高法院的审判员(审判长),行政级别最低是处级。巧合的是,李军刚刚被任命为审判员不久,就因黄松有而案发。为此,中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副组长、最高法院监察室主任何昕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说:当时的考察没有发现相关问题,至于是否有失察之处和需要问责的问题,最高法院正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未来尽量避免带病提拔。
有关部门在调查黄松有的问题时,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对最高法院的涉案法官们曾有一个特殊政策:只要如实交代问题,并把钱交出来,可以既往不咎,以区别于黄松有。当时,最高法院执行局共有4名法官被治病救人,其中有1名副局长(正厅级)、1名副厅级审判长(张甫旗)、两名审判长(正处级)。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了这4人的审判员职务。最高法院也作出决定,把这4人调离审判岗位——要么提前退休,要么到最高法院下属的事业单位上班,可以保留原来的行政级别。
据知情人介绍,最高法院执行局被治病救人的这4名法官,涉案数额都不足10万元,并且全部是主动上缴。因为黄松有是主管副院长,院长吃肉,他们就是跟着喝点汤,占点小便宜。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执行环节成腐败重灾区
黄松有案件不仅发生在最高法院,也在各地法院上演着。典型的是重庆,被誉为黑社会保护伞的重庆市高院副院长张弢,被双规后,牵连出重庆高院的执行窝案,先后有10名执行法官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目前已被移送重庆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有人称这是黄松有案件的翻版。
张弢生于196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博士后。1997年7月,参加博士生服务团赴重庆市挂职。2002年7月,任重庆高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2006年,入选首届重庆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同时还是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与黄松有一样,张弢也是主管执行的副院长,落马后也牵连出执行局数名法官,其中包括重庆高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乌小青,重庆第五中院执行庭庭长郭剑。
出事时,乌小青刚刚调任重庆市法官学院院长,这是有关部门先调离,后抓人的调查谋略。因为有一个情妇是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乌小青的知名度高过了其上级张弢,一跃成为网络名人。
在网上搜索乌小青,无论是百度或者谷歌,都会自动提示,乌小青有个情妇是个美女律师,叫胡燕瑜。
胡燕瑜2001年创办重庆智博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还担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律协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主任、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重庆某银行在重庆高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一个案件,标的数亿元。执行局局长乌小青,人为设置障碍,久拖不执行,目的是让银行更换律师,让其情妇胡燕瑜代理执行。银行更换律师后,乌小青很快执行完毕。仅此一案,胡燕瑜就得到律师代理费4000万元。与重庆的执行窝案一样,四川的三级执行局长集体沦陷也令人十分震惊。四川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罗书平,曾任四川省高院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四川审判》杂志主编,是一个学者型法官,还兼任国家法官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著述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