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案一审开庭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15
【版次】第13版(国内新闻)
【入库时间】20110725
【全文】
新华社廊坊1月14日电1月1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最高人
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贪污案。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
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
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余万
元。此外,黄松有还于1997年利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
人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应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黄松有的
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黄松有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媒体记者、
六十余名群众及黄松有的部分亲属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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