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品应考虑不同群体需求黄松森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8.02.04
【版次】第A4版:要闻/惠州时评
【入库时间】20111230
【全文】
据新闻媒体报道,国家大剧院落成后,普通民众可以花30元买一张站票在顶级的艺术殿堂里欣赏到高雅的文艺演出;北京奥运会预售的门票中,亦有几十元不等的低价票向观众出售;深圳市自去年3月起永久性免费开放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文化场馆,公共文化设施实现“零门槛”。此外,全国各地大量的送戏、送电影、送书、展览等文化活动和各类广场文化活动,激活了基层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活力。一道道丰富的文化大餐扩大了公众的受益面,公共文化服务的春风吹遍城乡的每个角落。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彰显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让人民群众分享了改革开放的成果。
然而,我们不能不看到,仍有一些地方的领导唯GDP至上、视形象工程为荣,未能冲破重物质、轻精神,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思想桎梏,在开发、利用公共文化场馆时,无论是公益型还是产业型,一律推向市场;无论属于物质产品还是精神产品,过于注重经济投入产出。因此,就导致如下窘况:公共文化场馆运作经费捉襟见肘,场馆领导为“创收”而分心旁顾,员工因待遇低积极性受挫,场馆因收费高令普通群众望而却步……一方面,公共文化场馆“建时容易维持难”的尴尬局面依然屡见不鲜;另一方面,政府投巨资建设公共文化场馆,但因受益面窄而造成资源浪费。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这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文化大发展、提高文化“软实力”的战略工程。我们建设公共文化场馆的出发点,不是为了摆阔,不是为少数人服务,而是要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当市场不能充分供给公益性的精神文化产品和公共服务时,政府和公共财政就应义不容辞承担起责任。如果只讲成本核算,单看经济效益,那投入30亿元建造的国家大剧院能售出30元一张站票只能是天方夜谭,山村海岛的群众能看上城里来的名家演出似乎遥不可及。但我们的文化产品不能曲高和寡,文化服务不应嫌贫爱富。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是天经地义,是应尽之责。文化产品成本有价,而当文化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福利、转化为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动力时,这种社会效益是无价的,是无法用简单的数字去衡量的。,我们应该从国家大剧院出售30元一张的站票中得到有益的启示,从而提高对文化“软实力”的认识,加大对公共文化场馆和公共服务的投入,促进精神文化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