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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今上诉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1.29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合肥晚报

【出版日期】2010.01.29

【版次】第A33版 (中国新闻)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 昨日,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将于今日递交上诉状。此前,廊坊中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黄松有无期徒刑。对于判决中的受贿罪名,黄松有并无异议,但认为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偏高,并且对于贪污的罪名表示不服。

1月19日一审结束后,高子程介绍了庭审情况。高子程说,控辩双方针对黄松有是仅涉嫌受贿罪还是涉嫌受贿和贪污两罪进行了激烈辩论。

检方指控称,1997年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黄松有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

庭审中,黄松有表示,“一生都没想过贪污法院的公款”,他认为这应该算受贿,而非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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