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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不服判决上诉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1.30 点击数:0

【报纸名称】:重庆晨报

【出版日期】2010.01.30

【版次】第024版(中国新闻综合)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昨天上午,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已委托其律师递交上诉状,正式提出上诉。

黄松有辩护律师高子程告诉记者,当天上午,黄的另一辩护律师龙宗智已委托其助理向河北省高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高子程称,就一审判决的贪污罪以及最终量刑上,黄松有家人表示不服,在征得黄松有本人同意后决定上诉。

黄松有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因涉嫌贪腐被起诉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1月19日上午,廊坊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为黄松有提供辩护的是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原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龙宗智。宣判结束后,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判得有点重了,跟之前预想的不太一样。”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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