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烂尾楼盘活绊倒黄松有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2.03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上接5版
但市场却给志在必得的黄松有出了难题。中诚广场并不是道“冷菜”,这幢一度试图打造广州地标建筑的烂尾楼,虽然命运多舛,却质地优良――它位于广州天河北商圈、体育西路的黄金地段,只要有资金续力,它就绝不缺少咸鱼翻身之机。
这对黄松有、杨贤才和他们的关系户来说,实在不是个好消息。一旦任由资本介入,财大气粗的地产商会主导游戏规则,局面就不由他们所掌控了。
于是,唯一的办法是改变“游戏”本身。黄松有在北京再一次向广州施加了权力影响。知情人称,不仅如此,“广州市中院接连收到来自最高院的数封函件,要求指定由名为北京金贸与广州骏鹏的两家公司收购。”
一个待解的悬念
到这里,范骏业的两家公司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登台亮相了。北京金贸国际投资公司和广州骏鹏置业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中诚广场3/4权益,作价9.24亿元。2002年11月22日,这份收购合同被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一年后,2003年12月9日,广州中院正式发文,认可金贸与骏鹏联合收购,协议双方为此收购还成立了项目公司广州金贸房地产开发公司。
让背后操盘者和范骏业始料未及的是,最初让范骏业得到启动资金的那笔贷款成了所有方案百密一疏之处。那些使用假印章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捅了娄子,它们正好撞上了这一年公安部打击金融票证犯罪的集中行动。“范骏业在2004年被天津、广州两地警方立案后,他从程序上已经失去了购买中诚广场的资格。”刘文宪说。
黄松有显然在这一关键时刻又推了一把――处于通缉期间的范骏业竟然在此时重构了一份收购方案,他在2004年11月26日发出请示报告,抬头直送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由金贸公司单独收购中诚广场,并提出要求将此前已涉案的3.5亿元收购款项脱离与骏鹏的干系,划为金贸收购款,试图彻底摆脱“广州骏鹏”涉嫌金融票证犯罪的阴影,完成这场几乎就快接近胜利的收购。“这个问题一目了然的收购方案竟得到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知情人说,“2005年2月,金贸公司提出的独家收购申请获得许可,涉嫌骏鹏诈骗案的3.5亿元资金甚至被洗白继续用于收购。”
很快,金贸公司低价购得中诚广场后被转卖,售价13亿多元,这笔倒手生意的“利润”高达4亿多元。2006年高价购入中诚广场A座的中石化集团总公司最终将烂尾十几年的中诚大厦盘活了一半,B座则由一家收购了金贸公司80%股权的地产公司接盘。
发生在这幢烂尾楼背后的一系列内幕交易,在接续而上的新资金中被清洗得毫无痕迹。
还有一个仍然无法回答的悬念是,被黄松有和范骏业们共同吃入的4亿元差价,将以何种方式兑现给受困将近20年的债权人?很多人当年购房时用的是港元,如今汇率逆转,类似资金损耗无以计算。刘文宪说,他们并不抱有期望。从法律的角度,这4亿元差价可以认定,但它们并不能完全被认定为“黑金”。
(原载《三联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