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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涉嫌受贿400万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1.04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扬州日报

【出版日期】2010.01.04

【版次】第A03版 (国内新闻)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本报综合消息 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一案,近期将由检方移交法院审理。该案有望在2010年全国“两会”前进入审判程序。

初步认定涉贿400万

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第一个大法官(二级大法官)。关于黄松有落马的原因,有媒体曾经称其主要涉及三大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不过,经审查,初步认定黄松有涉嫌罪名只有一个——受贿,涉案数额估计高达400万元。

受黄松有案牵连,最高法院有4名处级以上法官“涉案”。其中一名被“双规”,另外3人在等候组织处理。最早受黄松有“牵连”的是最高法院立案庭审判员李军。2009年9月中旬,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是10万元。

全国法院掀反腐风暴

黄松有案发后,在法院系统内外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和震动,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遭到前所未有的质疑。

2009年前8个月,全国各级法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数比2008年同期增长51%。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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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涉“中诚广场案”

黄松有落马,与广东省高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贪污舞弊案有关。中诚广场曾被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被广东高院执行拍卖。2002年时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的杨贤才,在没有严格执行招投标手续的情况下,将中诚广场以9.24亿元低价拍卖给北京金贸公司,该公司转手出售赚取差价4亿多元。杨贤才从中收取巨额贿赂。有消息称,杨贤才在拍卖案期间收到黄松有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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