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案终审贪官被判无期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3.18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据《法制晚报》消息17日,河北省高级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案终审宣判。终审维持原判,黄松有被判无期徒刑。 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5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钱款折合人民币390余万元。1997年担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黄松有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 河北廊坊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黄松有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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