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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受贿案终审维持原判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3.18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天天商报

【出版日期】2010.03.18

【版次】第09版(中国早新闻)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昨天上午,河北省高级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案终审宣判。终审维持原判,黄松有被判无期徒刑。

据悉,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法院系统因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对于这一结果,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不愿发表评论。

高子程律师表示,对于判决结果,黄松有本人在法庭上并没有表示态度。

2010年1月14日,黄松有被廊坊市检察院指控贪污罪和受贿罪,在廊坊开发区法院受审。

2010年1月19日,黄松有因贪污罪、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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