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一审被控贪贿510万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15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820
【全文】
本报北京青年报连线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腐败案在河北省廊坊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黄松有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90万元,贪污120万元。为黄松有辩护的是其同班同学、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龙宗智。 昨天上午,在廊坊开发区法院大审判厅1000米外路口,警方已设立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5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万余元。此外,黄松有还于1997年利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应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黄松有的刑事责任。 法庭昨天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为黄松有作辩护的是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龙宗智。据介绍,黄松有曾是西南政法大学的博士生导师,两人均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且两人是同班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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