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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终审还是无期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3.18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梅州日报

【出版日期】2010.03.18

【版次】第4版:国内新闻·神州集粹

【入库时间】201209001

【全文】

本报综合消息据法制晚报报道,昨天上午,河北省高级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案终审宣判。终审维持原判,黄松有被判无期徒刑。

据悉,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法院系统因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昨天上午9时,一长串警车开出了法院大门。黄松有终审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对于这一结果,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不愿发表评论。

高子程律师表示,对于判决结果,黄松有本人在法庭上并没有表示态度。

据了解,这起案件虽然由河北省高级法院宣判,但宣判地点却选择了一审法院廊坊经济开发区法院内。黄松有案时间表

2008年10月15日,黄松有被中纪委带走调查。

2008年10月28日,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9年10月前后,黄松有案被移送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审查。

2010年1月14日,黄松有被廊坊市检察院指控贪污罪和受贿罪,在廊坊开发区法院受审。

2010年1月19日,黄松有因贪污罪、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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