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被控受贿400万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03
【版次】第A04版 (中国新闻)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黄松有简介
男,1957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汕头人。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法学博士。
●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7年3月起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双规”结束,已被移交最高检察院进入司法程序,初步认定黄松有涉嫌受贿罪,涉案数额估计高达400万元左右。受黄松有案牵连,最高院有4名处级以上法官“涉案”。知情人透露,黄松有案审查已近尾声,有望在今年全国“两会”前进入审判程序。
■黄松有案进入司法程序
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级别最高的第一个大法官(国家二级大法官),事发之后,在法院系统内外震荡巨大。自从黄松有2008年10月15日因为涉嫌严重违纪开始接受中央纪律委员会审查以来,审查已经超过1年零2个月。案子在2009年10月份左右移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初步认定涉嫌罪名只有一个——受贿,涉案数额估计高达400万元左右。
记者了解到,2009年10月左右,最高法院纪检部门和中纪委共同向黄松有宣布,对黄的“双规”调查结束,黄松有案被正式移送最高检察院,黄案至此开始进入司法程序。
■落马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2008年10月15日,黄松有被中纪委立案审查,并被采取“双规”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同年10月28日免去黄松有最高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松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黄松有落马原因,有媒体称其主要涉及三大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等。采访中,其同窗们说,黄不但对权力有强烈欲望,同时对于钱色也有极强的愿望,“对未成年少女有特殊兴趣”。
■4名处级以上法官涉案
受黄松有案牵连,最高院有4名处级以上法官“涉案”。其中一名被“双规”,另外3人在等候组织处理。
最早受黄松有“牵连”的是最高院立案庭审判员李军。据最高检察院指定,李军受贿案由北京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由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09年9月中旬,东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是10万元。
虽然受到黄松有案牵连的有4人,目前只有李军1人被判刑,另外3人身份尚不清楚。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9年6月27日的一份有关最高院的一项人事任免中显示,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的人除李军外,还有张甫旗、项存奇、鲍圣庆、裴莹硕,这4人分别任职最高院的审判员职务,而除李军外,其余4人都曾在最高院执行工作办公室(2008年11月更名为执行局)工作,其中张甫旗原是最高院执行局副厅级审判长,鲍圣庆之前担任过最高院执行办副主任,而黄松有分管最高院执行工作,是其领导。
知情人士透露,“经过长达一年之久审查后,黄松有涉案基本事实已查清,如果不出意外,该案有望于2010年初进入审判程序,考虑到其他不确定因素,最迟也将会在2010年全国‘两会’前进入审判程序。”
■折戟广州中诚广场
黄松有被抓确实与中诚广场案有关。据广东司法人士透露,黄松有被怀疑与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有关。黄松有案相关调查人员曾多次南下广东调查取证。
2008年,杨贤才在黄被“双规”之前也被查处,因涉及广州中诚广场执行案。该案涉及的债务纠纷错综复杂,引起大量诉讼。此案的执行一直争议不断,至今仍有相关诉讼在最高院进行。
位于广州天河北路的中诚广场,高51层,分A、B两塔,总建筑面积达23万平方米,当年一度卖出3万港元/平方米的天价。后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被广东高院执行拍卖,2002年时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的杨贤才(已被“双规”)利用职权贪污舞弊,在没有严格执行招投标手续情况下,将中诚广场以9.24亿元低价卖给北京金贸公司,该公司转手出售中间差价有4亿多元。而杨贤才从中收取巨额贿赂,有消息人士称,杨贤才在拍卖案期间收到黄松有的指示。
·据《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