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终审还是被判无期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3.18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820
【全文】
据《法制晚报》报道昨日上午,河北省高级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案终审宣判。终审维持原判,黄松有被判无期徒刑。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5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余万元。检方还指控,1997年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期间,黄松有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的公款308万元,其个人分得了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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