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提出上诉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30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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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三峡晚报)据《新京报》报道28日,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将于29日递交上诉状。此前,廊坊中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黄松有无期徒刑。对于判决中的受贿罪名,黄松有并无异议,但认为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偏高,并且对于贪污的罪名表示不服。
高子程说,黄松有本人对于受贿的指控并无异议。关于贪污指控,黄松有表示不服。
检方指控称,1997年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黄松有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庭审中,黄松有认为这应该算受贿,而非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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