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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 提出上诉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1.30 点击数:0

【报纸名称】:黑龙江晨报

【出版日期】2010.01.30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9日上午,黄松有已委托其律师递交上诉状,正式提出上诉。

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对于受贿罪,黄松有并无异议,但认为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偏高,并且对于贪污的罪名表示不服。

据19日进入庭审现场的人士介绍,黄松有头发花白了许多。听到判决后,他反应平静。被问到是否上诉时,他表示要和律师商量后再做决定。黄松有部分家属也参加了旁听。整个宣判过程仅用了一刻钟时间。□中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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