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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把握“生命线”

作者: 出版日期:2000.07.13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法制日报

【出版日期】2000.07.13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601

【全文】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这 是全国青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民庭庭长 黄松有说的一句话。他认为,如果司法失 之公正,公平正义得不到支持,作为人民 民主专政机关的人民法院将失去存在的 社会条件,司法裁判权威更无从谈起。$$ 秉承这一理念,黄松有在不折不扣地 实践着他的“生命线”。1982年,毕业于西 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的黄松有分配到广东 省高级人民法院当书记员;1989年任经济 庭副庭长;1995年任刑一庭庭长、审判委 员会委员;1997年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 院院长;1999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庭庭 长……每一个脚印,都被他公平正义竭力 诠释。$$ 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重大案 件,黄松有审理过数以千件。其中,他在组 织审理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深圳张小健 等团伙杀人劫车系列案、番禺和中山杀人 抢劫银行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都经受住 了种种考验,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得到了 各方高度好评。$$ 理论与科研,是法学博士黄松有在 “生命线”上高高擎起的火炬。这位现任中 国政法大学和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的 高级法官,多次参加立法、司法解释工作 以及法学、审判学术研讨活动,在《法学研 究》、《现代法学》、《法学评论》等法学杂志 发表论文几十篇,并多次获奖。不少论文 在法学界和司法界颇有影响。他任主编或 副主编编写的著作有:《定罪量刑实用手 册》、《经济审判实用全书》、《证券法学》等 等,其中《定罪量刑实用手册》受到广东省 法学会的嘉奖。$$ 在刚刚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 物《人民司法》杂志上,黄松有的一篇万字 论文《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国情意识》 中提出的观点引人瞩目:目前民事审判方 式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并已成为我国 司法改革的主旋律和整个社会变革的协 奏曲。审判方式改革决非单纯的技术层 面的改革,从更广阔的背景来看,它有 赖于司法体制乃至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但是,从发挥 民事审判功能的角度而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更多地受制于改革方 向和路径的选择。因而,对影响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方向的若干基本 关系应当有更为广泛的共识。这些基本关系包括:法律移植与本土资 源、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查证、庭前准备程序和庭审程序、实体正义与 程序正义等等。$$ 黄松有曾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干事、广东省法学 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等。黄松有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 秀共产党员,先后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广东省法院系统工作 模范”称号,3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他在任广东省高级法院刑一庭庭 长期间,该庭被授予集体二等功,并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 先进集体”称号。$$ 黄松有还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人,曾获西南政法大学书法比赛一 等奖、四川省大学生书法比赛二等奖以及广东省法院系统“爱祖国 颂中华”卡拉OK比赛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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