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落马随想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8.11.07
【版次】第B2(法治经纬)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瘦竹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因腐败问题,先是被中纪委“双规”,然后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了他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所有职务,从而使他成了建国以来被免职的最高级别的司法官员。由此,黄松有得以被贴上腐败的标签,成为中国政府动真过硬“剑指腐败”的法治符号。 黄松有的落马,在司法界扼腕痛惜的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份对现行体制深刻反思的素材。从现有的国情来分析,司法腐败不是靠简单的司法独立就能彻底解决得了的。相反,司法越是独立,法官层面的利益集团越有可能会因为失去监督而腐败。同样,也不要以为只要提高了法官的待遇,落实了高薪养廉的制度,腐败现象就能够杜绝。黄松有为什么会腐败?黄松有是因为缺钱而需要腐败吗?显然不是,黄松有绝对不缺钱。像黄松有这样级别的司法官员,肯定有车用,无论公车私车;肯定有房住,不管私房别墅;就连出入行止吃喝玩乐,不需要怀疑,肯定有人逢迎有人买单。笔者实在想不通,黄松有还要敛财做什么?还要那么多的钱做啥子用? 黄松有落马,就其个人而言,是令人惋惜的;即使对中国整个社会法治的事业建设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损失。如果你是法律职业人,肯定读过黄松有的不少学术专著,甚至很多案子的审判也完全有可能是循着黄松有的思路的。如果不是他的品格出了差池,如果不是他的贪欲毁了自己,这位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学者型”大法官,必将在中国的法学理论上有所建树,必将对中国的法制建设有所贡献。 黄松有落马了,此前也有不少的高官被美色和金钱埋葬掉了,诸如陈良宇、成克杰、刘方仁、王怀忠、朱志刚等人,但都没有黄松有落马那样有震撼力。一位精通法律,学识渊博,司职于“正义最后一道屏障”的二级大法官,倒在了惩治腐败的利剑下,你说还有什么人不会腐败,你还能相信有几个人是公正廉明的。黄松有终究以自己的腐败“业绩”,成为中国反腐治贪史上的一个符号,其意义不在于又倒下了一个贪官,而在于对我们当前体制的改革以及法律监督制度的构建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高官一个个因腐败而倒下去了。遗憾的是,仍有一些大小“萝卜头”,还没有从里面警醒过来,还在心存侥幸,继续做着自己发财的黄梁美梦。陈毅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于今看来,这话还真是准确。 西南政法大学的高一飞教授在东方网和中国律师网上撰文认为“黄松有落马是中国法治的悲哀”。对此,笔者不以为然,愚以为黄松有落马不仅不是中国法治的悲哀,而且应当是中国法治的进步,是中国法治的希望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