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已被“双规”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8.10.30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10月28日,黄松有案发的消息被证实。当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议案。司法界人士称,黄松有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因涉嫌贪腐被查处的最高级别司法官员。 早在半月前,黄松有涉案的消息即有流传。黄出事前最后一次见诸公开报道是他在10月9日于南宁会见出席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的东盟各国司法界代表。 10月中旬已被中纪委带走 记者获悉,黄松有是10月中旬在法院上班时被中纪委人员带走的。主要原因是怀疑黄与其同乡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有关。杨贤才在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期间,曾涉及2005年全国最大烂尾楼之一的广州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当时受杨贤才请托,黄松有出面干预,使得中诚广场以9.24亿元的低价被定向拍卖给了北京一家公司。该公司旋即将中诚广场转手卖给第三方,售价高达13亿多元,中间价差为4亿多元。消息人士告知记者,仅此一项,黄松有获利达百万之巨。此外,知情人士透露,黄本人此前曾因性交易受到相关部门注意。 知情人士称,卷入此案的不只是黄松有,中诚广场的拍卖案当时是由最高法院执行庭的4名人员执行的,目前这4人也被中纪委控制,协助调查。 今年58岁的杨贤才是广东揭阳人,2001年起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2007年9月离任后,任广东省高院副巡视员及审判委员会委员。今年6月28日,杨贤才被中纪委“双规”。广东司法界人士当时表示,杨贤才仅为副厅级官员,其级别不足以惊动中纪委,案件可能涉及更高级官员。 黄在司法界口碑不甚好 今年51岁的黄松有是广东汕头人,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大学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官)、经济庭副庭长、刑事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1997年3月调任湛江市中级法院院长,1999年6月调任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庭庭长。2002年12月升任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主管民事案子以及执行事务。 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黄松有还被认为是“学者型”法官,著述颇丰,包括大量有关民事审判和司法改革的论文和专著,但与其学识获好评并不相称,黄在司法界的口碑不甚好,业内人士多指其“性贪”、“伸手过长”,其此番涉案被查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综合《财经》、《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