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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崇年,你千万别学吕不韦-□ 黄 麟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5.2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株洲晚报

【出版日期】2010.05.2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最近,因“挑出一个错,奖金一千元”的公开悬赏,《百家讲坛》主讲人阎崇年陷入了“悬赏门”。山西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白平称,阎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有420处错误,并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让对方履行承诺。 名人出书,公开悬赏,古代早有先例。《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这就是成语“一字千金”的来历。我觉得,这是战国时期的历史名人吕不韦先生的一次成功炒作。不用花一分钱,既能宣传自己著作的“过硬质量”,又能牢固树立出版社财大气粗的企业形象,这是吕先生的“过人”之处。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吕不韦他们钻的就是这个空子。文章能不能“增损”,解释权在悬赏人手上,他随便找个借口便可以将前来讨赏的人打发掉。因为,文章“增损”得当与否,就是请国内顶尖的批评家天天住总统套房吃鲍鱼龙虾,开一万次文学研讨会,都不能解决问题。 史料记载,“一字千金”的布告贴出许久,人们畏惧吕不韦的权势,无人敢自讨没趣,前来“领赏”。 记得“文化大师”余秋雨也玩过一次“悬赏”,手法和“一字千金”差不多。余秋雨在《不准继续污辱中国人》中说:“我为此曾经发出悬赏,宣布只要有一个人能出示我用‘石一歌’的笔名写过一篇、一段、一行、一句他们指控的文字,我立即支付自己的全年薪水给他,并在全国传媒上公布。我的悬赏进行了整整六百天,而且还写进了我在大陆和台湾同时出版的《借我一生》中,但六百天里没有一个人能指出一句,这该真相大白了吧?” 我觉得,余大师用左手证明右手的方法,是永远不可能“真相大白”的。正如“一字千金”一样,没人拿到悬赏,并不能说明《吕氏春秋》确实写得登峰造极“天衣无缝”,一个字不能动。抛开法律层面的东西不说,要拿到余秋雨的赏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余秋雨用“石一歌”笔名写的文章手稿;二是用“石一歌”发表在当年报刊上的同名文章。你想想,当年余秋雨写的手稿,除了余秋雨本人有可能保存,你到哪里去找他的手稿?所以,就算你能找出一大堆当年“石一歌”写的文章,就算有当时的知情人指出某篇确实是余秋雨执笔,只要余本人坚决否认,你能奈他什么何? 这一次,白平副教授能不能顺利拿到阎崇年先生的悬赏,还须假以时日,有待法院的判决。窃以为,名人公开悬赏,兑现是关键,“吹糠见米”是最起码的诚信底线。一部作品,如果质量过硬,你可以通过悬赏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加以宣传;一旦有人挑错成功,悬赏者就应当抱着愿赌服输的态度,认真兑现承诺。不然,一些名人,老是利用夸大其词的“悬赏广告”往自己的脸上贴金,有人完成了悬赏行为,悬赏人又以种种借口拒绝兑现,此种“悬赏”,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文化诈骗。白平先生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让阎崇年履行承诺,不管输赢与否,与对后来的悬赏者或行为人,都有很好的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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