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美彪、黄鹤麟辞去厦门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2.12.06
【版次】第2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30130
【全文】
张美彪、黄鹤麟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美彪、黄鹤麟辞去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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