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历史名人>报纸>  拍卖“黄鹤号”游轮抵债

拍卖“黄鹤号”游轮抵债

作者: 出版日期:2007.05.30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武汉晚报

【出版日期】2007.05.30

【版次】第09版(新闻故事)

【入库时间】20110520

【全文】

拍卖“黄鹤号”游轮抵债

昨日上午,一场关于一艘星级游轮的拍卖会,在武汉海事法院举行。经多轮激烈竞价,武汉扬子江游船公司以700万元的价位,拍得武汉恩佩斯旅游有限公司的“黄鹤号”游轮,成为这艘游轮的新东家。

2003年9月,恩佩斯公司向施先生借款200余万元,并将其所拥有的“黄鹤号”游轮作为抵押。欠款到期未还款,施先生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2005年12月,法院判决:恩佩斯公司偿还借款本息250余万元,并支付施先生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10万元费用。

同在2005年,恩佩斯公司因没有偿还一家游船公司的购船定金,武汉海事法院依法扣押“黄鹤号”。2006年,恩佩斯公司因拖欠本单位27名船员40多万元的工资,再次被告上法庭。

此外,武汉中级法院、江岸、江汉、荆州等法院,也受理了多起该公司欠款的案件,债主对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达36件,涉案标的接近500万元。

经调查,恩佩斯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已丧失资金偿还能力,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就是停泊在武汉港的星级游轮“黄鹤号”。

据悉,这次的拍卖款项,将首先用于偿还船员工资等债权,然后依法按照抵押权、一般债权等先后顺序进行偿还。

通讯员 刘卫红 樊汉宁 记者 金文兵

3 0
相关文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