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归来》雕塑引发侵权纷争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2.03.15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601
【全文】
闻名遐迩的名胜古迹黄鹤楼,不知吸引了多少中外游客。而矗立在巍峨壮观的黄鹤楼前的这座寓意为吉庆祥和、盛世太平的大型铜雕《黄鹤归来》,则是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黄鹤楼公园内最具特色的人文景观。其造型古朴雄健,生动逼真。不少游客在游览了这处旅游胜地后,都会在黄鹤楼下的工艺美术店购上一尊根据《黄鹤归来》雕塑复制的工艺品留作纪念。$$“《黄鹤归来》出自世传神话。相传黄鹤、龟、蛇本是上古神兽,受大地之托助大禹治水。黄鹤引洪入江,龟、蛇隔江而立,化作龟山、蛇山矗于长江两岸。锁江拦洪,从此永世安泰……”$$谁会想到《黄鹤归来》工艺品的这段说明文字会引发一场侵权官司呢?日前,这场官司一审终结,两名被告——山西省太原市聚园艺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市聚园艺工艺礼品店被武汉市中级法院判定构成侵权。$$原来,《黄鹤归来》雕塑的汉语、英语说明及诗联,系吴承钦创作,湖北省版权局曾向其颁发了作品登记证,以确认其著作权。$$1999年9月至2001年4月,山西省太原市聚园艺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市聚园艺工艺礼品店擅自使用《黄鹤归来》的汉、英说明及诗联从事经营活动。吴承钦发现后,多次以口头和书面形式要求上述两家单位停止使用该说明及诗联未果,遂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法院审理查明,“太原聚园艺公司”与黄鹤楼公园工艺品经营部于1999年签订的《黄鹤归来》雕塑复制与市场管理协议,只是对雕塑作品的复制予以授权,却并未也无权将“说明”的文字作品著作权进行授权。而两被告却擅自使用吴承钦的汉、英文字说明和诗联从事经营活动,并对吴的中文说明进行增删,此举侵犯了吴承钦的著作权、修改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故法院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登报赔礼道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无法查清两被告的获利情况,原告便选择了定额赔偿方法,要求法院自由裁量,酌情判定赔偿额。法院考虑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调查取证费、律师代理费及两被告实施侵权行为时的主观状态、侵权行为的时间跨度、侵权产品的销售价格等诸多因素,最终判决两被告酌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万元。$$据悉,1998年,围绕《黄鹤归来》铜雕的著作权属曾引发过一场侵权官司,当时法院判决确认该雕塑作品的著作权归黄鹤楼公园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