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公务员有奖与公开行贿何异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07
【版次】第18版:清风论坛
【入库时间】20111230
【全文】
■杨国栋
考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奖励6万元,考上广西区直机关公务员奖励3万元,考上桂林市直机关公务员奖励1万元。2010年新年伊始,广西省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正式实施的对考上公务员的恭城青年进行奖励的政策,一经推出,便引发各方争议 。
恭城县领导称:“奖励只为激励考生,并无其他过多考虑。”如果只是激励考生的话,为什么只奖励考上桂林市市直机关、广西区直机关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考生呢?难道考上本地或外地公务员的考生就不需要激励了吗?
显然,恭城的这一做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以对考上公务员的恭城青年进行奖励为名,变相向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套近乎、拉关系,以便在今后得到更多的照顾。说是奖励,其实不过是换了种形式的权钱交易。
众所周知,“驻京办”、“驻省办”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联络在上级机关任职的老乡,以充分“挖掘资源”。每年“跑部钱进”的队伍中这些老乡的身影也隐约可见,现在,即便老乡只是刚考进上级机关的普通公务员,一时派不上用场,家乡政府也不会吝于付出,毕竟对方还有上升空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说不定哪天就会身居高位,现在付出的只当是感情投资了。
恭城县给考上上级机关公务员的本地考生发奖金的做法无异于公开用公款行贿,和上头拉关系的急切心情呼之欲出。而对于那些好不容易才考上公务员的恭城青年来说,县里的奖励规定无疑是给他们出了个大难题。奖金是家乡政府给的,不收是不给父母官面子 ;可要是收了却有违《公务员法》和廉政规定,刚当上公务员就收了下级政府的钱,领导和同事会怎么看?万一养成了收下级单位钱物的坏习惯,还能做到廉洁从政吗?
拿财政的钱奖励上级机关的公务员,不仅违反财经纪律,更涉嫌权钱交易,这一做法理应得到制止。现在,又是一个新年来了,很多下级单位又会忙着给上级机关送礼。要去除官员热衷于与上级机关“拉关系”的潜规则,除了需要上级机关公务员以身作则外,更需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把各项廉政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对送礼、收礼的官员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