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扣垃圾费这与偷何异?
【作者】 南风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3.08.19
【版次】[FB08][我哋话事]
【入库时间】20130930
【全文】
洋洋千言
(大佛山,小视野)
每月12元虽不是笔大数目,但却让人失去了安全感和本有的信任。更让人悲哀的是,如果我们不把钱存到银行,还能放到什么地方去呢?难道要买个保险柜锁在家里吗?此前市民不知情下的擅扣与偷盗无异,如今曝光后如继续为之,则已接近明抢的性质。
12元,一碗牛肉面的钱,在特定时候却足以让每个人感到胆寒。比如说顺德上周曝出的多家银行未经授权擅扣市民垃圾费12元的事,钱存银行都时刻有危险,还能到哪里寻找安全?
事情并不复杂,看个标题你就能知道脉络。涉事银行解释,扣款并非银行自作主张,而是主管部门发文要求协助。主管部门对此并不否认,且讲述垃圾费的收取方式复杂,面临困境。这些其实都不是关键,借助银行代扣垃圾费本身其实也无可厚非,但关键是主管部门和银行都未与住户本人签订协议。未经授权就擅扣垃圾费,这与未经允许就进屋搬东西的偷盗行为有何分别!这笔钱市民肯定该给,也给得起,但你扣钱之前总该让市民知道并获得同意吧。
顺德均安环运分局的工作人员回应,之所以没和居民住户逐一签订协议,是因为部门人力无法支撑此事。这就奇怪了,人力无法支撑你就别急着实施政策呀,为什么总要市民为部门不规范的行政埋单呢?更荒诞的是,谈及处理问题的办法时,主管部门抛出的是垃圾费挂钩水费的方案,也就是说以后换种方式扣钱,但却对未经授权从银行账户擅自扣钱的行为闭口不谈。根据国家法律,只有少数国家机关如法院、海关、税务等可在法定程序下要求银行划扣客户存款,其他情况即使政府部门出示相关文件,也无法律依据。顺德环运部门违规后避重就轻的态度让人失望。
再看此事中的银行,他们也扭曲着自己的角色,透支着公信力。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朱满良律师称,客户与银行的关系是储蓄存款服务的关系,银行对客户存款要尽保管义务,如果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擅扣客户存款则是违法行为。这就好比我请了个保姆看家,你不但没帮我看好屋子,还帮着外人偷我家的东西,怎能不让人生气?更何况,今日扣12元,难保明日不扣120元或1200元。今日你帮人家扣,难保明日你不监守自盗,自己擅扣我的钱。此种恶性推测,不知是客户的悲哀,还是银行和主管部门的悲哀?
每月12元虽不是笔大数目,但却让人失去了安全感和本有的信任。更让人悲哀的是,如果我们不把钱存到银行,还能放到什么地方去呢?难道要买个保险柜锁在家里吗?此前市民不知情下的擅扣与偷盗无异,如今曝光后如继续为之,则已接近明抢的性质,但愿主管部门和银行不会在错误的方向走得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