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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缺斤少两”,与欺诈何异?

作者: 出版日期:2012.10.10 点击数:0

【报纸名称】:茂名晚报

【出版日期】2012.10.10

【版次】第02版(声音)

【入库时间】20121205

【全文】

管蠡之见

舒圣祥

花了更多的钱买了更快的宽带,但网速却并没有真的快起来;有关报告指出,国内超半数用户实际宽带下载速率低于运营商提供的名义宽带速率,中国的宽带是“假宽带”。(10月8日《茂名晚报》)

我国宽带速度之慢,早已人所共知。根据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报告,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第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三十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1/10。仅仅速度慢也便罢了,收费标准还奇高,平均一兆每秒的接入费用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两相比较,差距高达30~40倍。不得不说,我们的宽带是名副其实的“价高质次”。

之所以宽带会“价高质次”,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缺少市场竞争,垄断的市场让消费者根本无从选择。问题是,“假宽带”即便实在快不起来,也不能当成“真宽带”来高价售卖,这是最起码的诚信。

既然合同里写的带宽是多少,而且不同带宽收费标准亦不同,那么实际使用的网速就应该达到相应水准,而不能4M的宽带结果连2M 的网速都达不到,这就不仅仅是“价高质次”,而是突破底线的消费欺诈。现在的问题是,虽然超半数用户都明显感觉到网速太慢,与实际购买的带宽严重不符,却缺少搜集证据的手段和进行投诉的渠道;由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缺失,大多数用户只能选择沉默。

面对宽带缺斤少两的行业潜规则,谁该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这个时候,人们期待最多的当然是监管者。宽带缺斤少两,实际网速与名义网速严重不符,这与消费欺诈何异?主管部门没有理由置之不问。既然实际带宽只有合同一半,收费价格当然也应砍掉一半;否则,任由宽带缺斤少两,等于间接纵容宽带价格无形中又翻了一番。为此,有关部门应立即着手调查,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渠道,依法做出严厉处罚;同时,根据宽带实际“货色”和真实成本,大幅下降宽带资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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