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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擅自收费何异拦路抢劫

作者: 出版日期:2012.03.07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呼和浩特晚报

【出版日期】2012.03.07

【版次】第WB11版:时评

【入库时间】201209001

【全文】

一家 言

马涤明

擅自恢复收费,这是在拿公共利益做“绑票”,严格地说,这与“拦路抢劫”并没有本质区别。

今年1月1日已停收通行费的二级公路——龙东格公路,竟被云南凯通公路投资管理公司“公告”宣布从3月5日8时起恢复运营收费。

一家企业在没有任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收费,有没有一点“拦路抢劫”的味道?

国家叫停二级公路收费,但云南凯通公路投资管理公司有几千万元的投资尚未收回,这确是个问题,但这个问题属于该公司与政府之间债务债权关系,与公众无关;因为政府方面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便擅自恢复收费,这是在拿公共利益做“绑票”,严格地说,这与“拦路抢劫”并没有本质区别,上升到法律上,可能就是违法犯罪——把公路给拦上,不给钱就不让走,如果谁都可以这么做,社会岂不要乱套?

值得玩味的是,一个企业,对这种近乎抢夺的收费行为,为啥看得这么简单?这或许有大背景、大环境下“公路收费”最简单易行、见效最快、手段也比较风行的原因吧?而“滥收费”、“收费养人”、“收费经济”等等,所以成为名词概念,足见各种“收费”乱象之严重。而一个企业,居然会以自己公司的名义挂出个“公告”,以收费缓解“资金链断裂”,这就不仅是“滥”和“乱象”了,而是笑话。

纠正擅自拦路收费不难,将某些公路定性为“无期限经营公路”也可以研究;可怕的是,滥收费、“拦路抢劫”的生财之道成为一种共识,又因违法成本可以忽略,而被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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