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的“特别嗜好” 与禽兽何异?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8.12.05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据报道: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有媒体报道,黄松有涉及广东一起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案,已被中纪委“双规”。有报道称,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司法界人士称其为“性贪”。
林嘉祥事件的起因也是因为要对一个11岁的小女孩“掐脖”,而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可见某些不法官僚的癖好正在追随另一种恶性的潮流,对小女孩有“特别的兴趣”,这恐怕就不是一般的“性贪”了,而是变成了畜生。
“性贪”据说是此报道中透露的一个最新的名词,“钱贪”、“财贪”、“权贪”、“名贪”都还好说,这“性贪”又是一个啥玩艺儿?人一有权,一有钱,就容易忘乎所以,富豪要找“小姐”、“性工作者”去“工作”,贪官也如此,他们不仅仅满足于别墅金钱票子车子的贪腐,凡贪官几乎都“性贪”,不“性贪”的贪官几乎没有。
黄松有身居高位,全中国没有几个人比他更懂法律,执法的“大神”却干出了“小鬼”的勾当,奇怪吗?不奇怪,可惜吗?不可惜,无论他多么富有法律细胞,多么富有才干,是个多么内行的“学者型”官员。要知道这样的人其实只是一具行尸走肉。“大神”倒台,正反映了中央铁腕反腐的决心。
一叶落而知秋,从黄松有的癖好中就完全可以找到他腐朽、没落的灵魂,他所从事的若干年“有益于人民”的工作,只是满足自己的肮脏灵魂需要的抓手及跳板而已。
□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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