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有特长”与建空中楼阁何异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1.05.25
【版次】A10版:观察
【入库时间】20110725
【全文】
来 论
□南朔
教育部23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要求每个学生都有特长,这出发点不错,设想也很美妙。毕竟,谁不期盼自己能多才多艺呢?但问题也恰恰出在这,一个“须”字,将有特长必须化了,强制化了,似乎不能没有,那不知道多少人又会不会因此而毕业不了?当然,这是一种对严格按着程序办事的猜测。如果“须有特长”在执行过程中变样走形,或沦为形式,或交钱就给过,那自然而然也就背离初衷,没有多大继续进程的现实价值。
必须承认,任何事情一旦必须,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如果不考核的话,那“须有特长”绝对只是纸面上的风暴,在逼仄的升学率下,这样的规定难免沦为形式。毕竟,人人都希望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后,能够进入一所较好的高中学习,继而开启自己的金牌大学之梦。二是考核的话,那样就形同多了一门课程,所谓的特长,也只是为应付考试而进行的特长,就如同我们做的考题一样,我们很难真正爱上他们,但为了考试,我们必须对他们全面了解,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特长”也沦落至此,就谈不上“特长”了。
但无论考核与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减负”的大背景下,教育部“须有特长”的规定,与这主流价值还是有极大抵触的,偏离了正常的轨道。因为,只要应试教育的根基一天不动,学生的压力与负担就不可能真正转移,只会以不同的形式来表现而已。
所以,教育部要求学生“须有特长”,还必须为这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供这能正常的萌发。而这外部环境,正是我们所言的“社会土壤”,如果应试教育本身不变,那这“须有特长”的规定,其实与建“空中楼阁”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