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限价与助涨何异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8.02.13
【版次】第02版(评论)
【入库时间】20121010
【全文】
□吴江
湖南长沙市对交通拥堵、旅客滞留路段的部分商品实行临时最高限价:方便面每包10元,矿泉水每瓶5元,开水每瓶10元,普通饼干每包15元(200克)。(2月5日《北京商报》)
物价本来就大幅上涨,再加上个雪灾推波助澜,不少地区涉及老百姓基本生活的商品的价格已超出老百姓的承受力,于是,为了保障春节期间的公众生活不受商品价格异动的影响,为了抑制部分商家“趁雪涨价”,各省相关部门都出台了稳定物价的相关对策。然而,湖南长沙的这则“限价令”,却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君不见,原本顶多两三元钱的方便面,最高限价却高至10元;每瓶1元左右的矿泉水,限价竟高达5元;就连最普通不过的一瓶白开水,居然也定出了10元的高价。限价令的那道限制,居然一下子标出了比正常商品价格高出了四五倍的价来。按照道理,灾情之下,因交通运输的困难,一些商品突然显得紧俏,价格适当上涨,可以理解。但是,把灾情当商机,把普通商品价格翻个几番,漫天要价的做法显然应当是“限价令”制止的对象。然而,令人遗憾的却是,湖南长沙的这则“限价令”,自身便给这些普通“民生商品”定了个翻几番的天价,如此限价,恐怕都超越了那些想借灾发财的不法商家的想象力。尽管湖南长沙的物价部门可能会用“这不过是个最高限价”,并不是为商品实际定价来作解释,但是,有正常思维的人都知道,如此局面之下,“限价令”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必然会成为最终商品的实际价格。
“限价令”本该将商品价格限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但长沙这样的限价实在是与“助涨”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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