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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菱设立“先行赔付保证金” 何 涛

作者:何涛 出版日期:2011.03.30 点击数:0

【作者】 何涛

【报纸名称】:经济日报

【出版日期】2011.03.30

【版次】第14版:地区新闻

【入库时间】20110725

【全文】

本报讯 日前,合肥美菱与中国消费者协会签署协议,出资500万元设立“美菱冰箱品质服务先行赔付保证金”,成为我国家电制造业首家承诺“先行赔付”的企业。据美菱公司总裁王勇介绍,该笔保证金由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管理,对美菱冰箱“品质服务”的承诺进行见证并对美菱的执行进行监督。据悉,从2009年4月份至2010年12月31日,美菱为践行品质服务承诺,已累计提取品质服务专项保障资金20090.17万元。(何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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