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当街伤人昨受审
【副篇名】庭审中被告人何涛表示自己“很痛苦”,希望卖房赔偿受害者
【作者】 包力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4.03.07
【版次】第A12版(都市·热线)
【入库时间】20140420
【全文】
深圳商报记者 包力
2013年7月29日9时许,罗湖区翠竹社区贝丽南路发生一起恶性伤人案件,一男子持刀捅人致3死1伤。日前,行凶男子何涛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昨日,该案在深圳中院开庭。面对检方指控,被告人何涛当庭表示认罪。
当街捅人致3死1伤
检察机关调查显示,2013年7月29日9时许,何涛在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龙丽园南楼605室家中,认为楼下有人非议他,欲出门理论,其父亲何先仁试图阻止其出门未果。
何涛走出龙丽园小区后,闯入一家沙县小吃店内,用厨房的三角刀刺伤该店老板蔡某梅。之后,何涛持刀刺伤在该店就餐的被害人涂某新背部,导致涂某新死亡。随后,何涛先后在一家牛肉店门口和田北二路路口,刺伤被害人黄某香和文某根,导致二人死亡。在随后的十几分钟内,何涛持刀先后在一家五金店内、便利店门口、深圳中学初中部大门附近以及一处报刊亭,先后刺伤被害人黄某斌、张某梅、齐某红、秦某和刘某辉。警方在接报后随即赶到,何涛在被捕时还曾突然挥刀自残。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涛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3人死亡,1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当日有幻听“很痛苦”
昨日,被告人何涛当庭表示认罪。何涛回忆事发当日表示,自己出现了幻听,听到楼下有人说自己是色魔、超级白痴。提及行凶当日的细节,何涛表示自己的记忆模模糊糊,究竟刺伤几人已经记不得了,当时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在庭上重温行凶细节后,何涛表示自己“很痛苦”。
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何涛属于一级精神病人,曾在康宁医院就医。据何涛的父亲介绍,何涛14岁左右出现精神病症状,至今已经20余年,1994年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没有成家,一直与父母一起生活。何涛的父亲回忆说,何涛因为有病长期待在家中,平日见人都低头不语,万万没想到事发当日他能连刺9人。
何涛的辩护律师表示,根据相关鉴定报告,何涛行凶时属于显病期,丧失了大部分的辨识力与控制力。考虑到何涛的法定监护人因为年老力衰,无法起到监护义务,希望法庭能酌情量刑。
希望卖房赔偿受害者
昨日开庭时,何涛的父母提前半小时到场。在开庭前,何涛的父亲特意走到旁听席,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道歉。何涛的父亲表示,自己愿意对受害者家属尽力赔偿,目前已经支付了16万元。此外,何涛名下还有一处房产,希望能卖掉房产,赔偿受害者及其家属。
3名死者家属昨天均出席旁听,他们表示将在本案结束后,向何涛及其监护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本案将择日宣判。
案件暴露社会管理缺失
“我们目前对精神病患的监管,主要以家庭为主,制度性保障严重滞后。”何涛的辩护律师朱兰春向记者表示。
朱兰春介绍说,我国目前登记在册的精神病患有1600万人,但精神病患的管理、治疗机构远远不够。家庭监护本身存在缺陷,比如在何涛的监护中,父母双双年过七旬,监护能力明显下降。案发当日,何涛的父亲未能及时制止他下楼,才发生了这样的悲剧。精神病人伤人频现,应该引起社会以及政府足够的重视。何涛案发只是冰山一角,如果不能及时建立完善的精神病患管理体系,相当于埋下定时炸弹,威胁公众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