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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当街挥刀捅死三人昨日庭审表示“很痛苦”

作者:刘晓燕 出版日期:2014.03.07 点击数:0

【副篇名】被告人何涛当庭认罪,其父希望卖房筹钱赔偿受害者

【作者】 刘晓燕

【报纸名称】:南方都市报

【出版日期】2014.03.07

【版次】[SA39][事件]

【入库时间】20140330

【全文】

<p>南都2013年7月30日相关报道</p>

南都2013年7月30日相关报道

南都讯 记者刘晓燕 通讯员王芳 2013年7月29日9时许,罗湖区翠竹社区贝丽南路发生了一起恶性伤人案件,一男子持刀捅人致3死1伤,以故意伤害罪被公诉。昨日,该案在深圳中院开庭,被告人何涛当庭表示认罪。

捅9人致3死,被抓时挥刀自残

2013年7月29日9时许,何涛在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龙丽园南楼605室家中,认为楼下有人非议他,欲出门理论,其父亲何先生试图阻止其出门未果。

何涛走出龙丽园小区后,闯入一家沙县小吃店内,用厨房的三角刀刺伤该店老板蔡某梅。之后,何涛持刀刺伤在该店就餐的被害人涂某新背部,导致涂某新死亡。随后,何涛先后在一家牛肉店门口和田北二路路口,刺伤被害人黄某香和文某根,导致二人死亡。在随后的十几分钟内,何涛持刀先后在一家五金店内、便利店门口、深圳中学初中部大门附近以及一处报刊亭,先后刺伤被害人黄某斌、张某梅、齐某红、秦某和刘某辉。警方在接报后赶到现场,何涛在被抓时还曾突然挥刀自残。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涛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3人死亡,1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有幻听,被告人“很痛苦”

昨日的法庭上,何涛当庭认罪。何涛称自己当时出现了幻听,听到楼下有人说自己是色魔、超级白痴。而对事发细节,何涛则表示记不清楚了,刺了几人也记不得了,当时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当公诉人在庭上描述行凶细节后,何涛听完表示自己“很痛苦”。

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何涛属于一级精神病人,曾在康宁医院就医。据何涛的父亲介绍,何涛14岁左右出现精神病症状,至今已经20余年,1994年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没有成家,一直与父母一起生活。何涛的父亲回忆说,何涛因为有病长期待在家中,平日见人都低头不语,万万没想到事发当日他能连刺9人。

何涛的辩护律师表示,根据相关鉴定报告,何涛行凶时属于显病期,丧失了大部分的辨识力与控制力。考虑到何涛的法定监护人因为年老力衰,无法起到监护义务,希望法庭能酌情量刑。

希望卖房赔偿受害者

昨日开庭时,何涛的父母提前到场,走到旁听席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道歉。何涛的父亲表示,自己愿意对受害者家属尽力赔偿,目前已经支付了16万元。此外,何涛名下还有一处房产,希望能卖掉房产,赔偿受害者及其家属。

3名死者家属昨天均出席旁听,他们表示将在本案结束后,向何涛及其监护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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