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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疯子”当街捅人致死案开庭

作者:高建荣 出版日期:2014.03.07 点击数:0

【副篇名】庭审中被告人何涛表示自己“很痛苦”,希望卖房赔偿受害者

【作者】 高建荣

【报纸名称】:深圳特区报

【出版日期】2014.03.07

【版次】第A13版:大都会新闻/综合

【入库时间】20140330

【全文】

深圳特区报记者 高建荣

2013年7月29日9时许,罗湖区翠竹社区贝丽南路发生了一起恶性伤人案件,一男子持刀捅人致3死1伤。日前,行凶男子何涛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昨日,该案在深圳中院开庭。面对检方指控,被告人何涛当庭表示认罪。

当街捅人致3死

检察机关调查显示,2013年7月29日9时许,何涛在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龙丽园南楼605室家中,认为楼下有人非议他,走出龙丽园小区,闯入一家沙县小吃店内,用厨房的三角刀刺伤该店老板蔡某梅。之后,何涛持刀刺伤在该店就餐的被害人涂某新背部,导致涂某新死亡。随后,何涛先后在一家牛肉店门口和田北二路路口,刺伤被害人黄某香和文某根,导致二人死亡。在随后的十几分钟内,何涛持刀先后在一家五金店内、便利店门口、深圳中学初中部大门附近以及一处报刊亭,先后刺伤被害人黄某斌、张某梅、齐某红、秦某和刘某辉。警方在接报后随即赶到,何涛在被捕时还曾突然挥刀自残。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涛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有幻听 被告称“很痛苦”

昨日,被告人何涛当庭表示认罪。 何涛回忆事发当日表示,自己出现了幻听,听到楼下有人说自己是色魔、超级白痴。提及行凶当日的细节,何涛表示自己的记忆模模糊糊,究竟刺伤几人已经记不得了,当时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在庭上回忆行凶细节时,何涛表示自己“很痛苦”。

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何涛属于一级精神病人,曾在康宁医院就医。据何涛的父亲介绍,何涛14岁左右出现精神病症状,至今已经20余年,1994年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没有成家,一直与父母一起生活。何涛的父亲回忆说,何涛因为有病长期待在家中,平日见人都低头不语,万万没想到事发当日他能连刺9人。

何涛的辩护律师表示,根据相关鉴定报告,何涛行凶时属于显病期,丧失了大部分的辨识力与控制力。考虑到何涛的法定监护人因为年老力衰,无法起到监护义务,希望法庭能酌情量刑。

希望卖房赔偿受害者

昨日开庭时,何涛的父母提前半小时到场。在开庭前,何涛的父亲特意走到旁听席,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道歉。何涛的父亲表示,自己愿意对受害者家属尽力赔偿,目前已经支付了16万元。此外,何涛名下还有一处房产,希望能卖掉房产,赔偿受害者及其家属。

3名死者家属昨天均出席旁听,他们表示将在本案结束后,向何涛及其监护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本案将择日宣判。

受害家庭:不到百天失去两亲人

昨日庭审时,被害人黄某香的儿媳、孙子也到现场旁听。黄某香的儿媳告诉记者,事发当日,自己和丈夫正在汕头女儿家看望刚出生的外孙女,留婆婆和儿子在家。上午9点,婆婆去银行帮朋友存钱,不想在回家路上遇害。婆婆遇害后,丈夫一直难以走出自责的心情,3个月后因病去世。

“走在路上人就没了,谁也接受不了。”黄某香的孙子小温向记者表示,何涛伤人一案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希望政府能够加强监管,避免同样的悲剧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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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何涛案暴露社会管理缺失

“我们目前对精神病患的监管,主要以家庭为主,制度性保障严重滞后。”何涛的辩护律师朱兰春向记者表示。

朱兰春介绍说,我国目前登记在册的精神病患有1600万人,精神病患的管理机构、治疗机构的数量远远不够。家庭监护本身存在缺陷,比如在何涛的监护中,父母双双年过7旬,监护能力明显下降,案发当日,何涛的父亲未能及时制止他下楼,发生了这样的悲剧。“武疯子”伤人频现,应该引起社会以及政府足够的重视,何涛案发只是冰山一角,如果不能及时建立完善的精神病患管理体系,相当于埋下定时炸弹,威胁公众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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