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钱进政协与买官何异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2.05
【版次】第N02版(N02)
【入库时间】20110110
【全文】
“不应让商人掏钱进政协,这会让广大人民群众失去信心。”在昨日的广东省政协会议分组讨论中,有委员针对“新阶层社会人士加入政协”的现状提出意见。(1月31日《广州日报》)
进入政协的人选,通常是由党委统战部门和组织部门对照标准,共同审查初定,报党委研究确定的。真不知道,不少地方将掏钱者进入政协,是按照哪家的条件审查的,又是掌握哪一条标准研究确定的?如果捧出一些钱,就可以换得个政协委员、政协常委的头衔职务,这与买官、卖官有何区别?如果说,已曝光的买卖党政官位案件,是某些地方主要官员暗箱操作的个人腐败行为的话,那么,“掏钱进政协”则是组织人事系统的明目张胆之举,是一种放大了的腐败行为。
(江苏读者笪祖煌)
相关文章
热点排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