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应是建设幸福企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作者: 何伟东 日期:2014.01.01 点击数:0

【作者】 何伟东

【刊名】新农村(黑龙江)

【关键词】 工会组织应是建设幸福企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摘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根本代表,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是工会工作的崇高宗旨,更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会的群众组织群众性质,决定了工会工作必须坚决去除行政化倾向。要坚决代表职工群众利益,坚持为职工提诉求,谋福祉。要在维权中上下工夫,努力争取党政支持。幸福感是一种心理体验,它表现为人们在生活满意度基础上的一种维权心里体验。对一个企业而言,企业职工幸福感指数的高低,实际是反应职工思想意识,精神状态好坏和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的强弱程度,是企业发展质量的重要评价指导,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年份】2014

【期号】第6期

【所属分类】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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