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权力应是公权力
【作者】 段凡
【刊名】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公权。权力的行使者,必须是公共机关或准公共机关(社会组织),行使权力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
【年份】2012
【期号】第5期
【所属分类】 D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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