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作者: 日期:2010.01.01 点击数:0

【作者】

【刊名】先锋队(下半月)

【关键词】 最高人民法院 无期徒刑 原副院长 一审判决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 中级人民法院 有期徒刑

【摘要】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年份】2010

【期号】第2期

【所属分类】 D922.181

3 0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