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黄松有受贿案想到的
【刊名】政府法制
【关键词】 受贿案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当事人 2009年 2010年 审判人员 无期徒刑
【摘要】200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严禁审判人员“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仅仅时隔一年,2010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就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年份】2012
【期号】第16期
【所属分类】 D924.392
相关文章
- 1、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作者:暂无 年份:2010
- 2、黄松有:贪官的“价值” 作者:中宁 年份:2010
- 3、王益受贿案 作者:暂无 年份:2010
- 4、反贪快讯 作者:暂无 年份:2010
- 5、黄松有受贿、贪污案 作者:暂无 年份:2010
- 6、黄松有:从大法官堕落为大贪官 作者:镜子 年份:2010
热点排行
推荐内容